最近,前《金融時報》駐台記者席佳琳(Kathrin Hille)接受民視專訪時,談到花蓮地方政治,丟出一句很重的話:
「我現在是住花蓮鄉下,我那邊所有的票都是買的」。
這句話對買票的和沒有買票的候選人來説,當然很刺耳。
如果照字面理解,意思就是花蓮所有選民都收錢、所有候選人都買票。
這顯然沒有證據,也不可能,我佐拉也住花蓮,我就是根據自己的獨立判斷來投票,沒有收錢。
但問題來了:
如果有人因此跳出來說:
「花蓮哪有賄選?她根本亂講!我要告她污衊和誹謗!」
那恐怕也站不住腳。
因為我們只要打開花蓮地檢署過去十年的新聞稿,就會發現一件有點尷尬的事情:
花蓮賄選案件,真的不少。
而且不是網友爆料,不是政論節目說的,是檢察官自己寫的。
2018年:一次地方選舉,起訴50人
先看2018年九合一選舉,即107年的選舉。
花蓮地檢署公布的統計是:起訴20件,共50人。其中候選人就有13人。
而且選後還有15名已經當選的人,被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。
包括鄉長、村里長、鄉鎮民代表。
這已經不是「某一個候選人一時手滑塞了兩千塊」的程度了。
一次地方選舉,50人被起訴。
如果這還叫「完全沒有賄選問題」,那標準可能真的很寬鬆。
一票3000、5000,最高甚至7000元
2018年11月,花蓮地檢署查辦花蓮市一名市民代表候選人和里長候選人。
檢方調查,涉嫌以:每票3000元到7000元 向選民買票。
不是300。是最高7000。
如果有人說台灣民主無價,這些候選人似乎有不同的市場行情。
卓溪:一票600到1000元
同一年,卓溪鄉古風村也查到村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。
行情比較「親民」: 每票600元或1000元。 還有選民把600元賄款繳回。
更值得注意的是,花檢在這篇新聞稿裡直接說:
當時花蓮選舉案件已立案超過100件。
當然,立案不等於最後有罪。
但一場地方選舉,檢察官手上超過100件選舉案件,恐怕也很難形容成「風平浪靜」。
2022年:西瓜+2000元,也可以是一種民主套餐
到了2022年,花蓮賄選案又來了。
鳳林鎮一名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先送西瓜,再送現金。
金額: 2000元。
檢警一口氣搜索21個地點,通知20人到案。
西瓜本來是消暑的。
到了選舉季,突然變成民主政治的配菜。
秀林:每票2000元,還牽出26名收錢選民
2022年另一件更完整。
秀林鄉一名村長候選人被查出,涉嫌把1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現金交給樁腳,再由樁腳按照:
每票2000元
向選民買票。
檢方最後還查到26名涉嫌收賄的選民。
這些人繳回犯罪所得後,獲得緩起訴。
所以談賄選不能只說「政治人物壞」。
有人買,就通常意味著有人願意賣。
這才是最麻煩的地方。
光復鄉:先給樁腳2萬元,再按照每票2000元往下發
同一批案件裡,光復鄉一名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先交給樁腳2萬元,再指示按照:
每名選民2000元
繼續買票。
檢方最後起訴候選人和相關樁腳。
這種結構其實很經典:
候選人不一定自己拿鈔票挨家挨戶發。
中間還可以有樁腳。
再透過熟人、人情、家族網絡慢慢往下送。
於是大家表面上都只是「朋友幫朋友」。
最後選票就不知不覺多了幾張。
2022年:現金不夠,還有洋酒
秀林鄉另一名鄉民代表候選人,涉嫌透過自己或樁腳交付:
2000元、5000元現金,或洋酒。
法院最後裁定羈押禁見。
民主政治非常多元。
有人支持左派,有人支持右派。
有人支持統一,有人支持獨立。
也有人比較務實:
現金或洋酒都可以談。
萬榮:不一定要塞現金,請吃飯也可能出事
另外一名萬榮鄉民代表候選人則被檢方調查:
涉嫌免費提供餐宴,或者支付明顯高於行情的工作酬勞,要求選民支持。
所以判斷賄選,不是只有看到鈔票才算。
免費旅遊、吃飯、送酒、送禮、異常高額「工作費」,都可能成為利益交換工具。
名字可以叫得很漂亮。
法律最後看的,還是:
你是不是用利益換選票。
最尷尬的一幕:選前已經被起訴,最後還是當選
2022年選後,花蓮地檢署公布一個很魔幻的結果。
有7名候選人,在投票以前就已經因涉嫌投票行賄等罪遭檢察官起訴。
然後呢?
7個人最後全部當選。
檢方只好在選後再對他們提起當選無效之訴。
這件事其實比席佳琳講什麼更值得討論。
問題不是:
「外國記者為什麼看不起花蓮?」
真正應該問的是:
為什麼候選人在選前已經因涉嫌買票被起訴,還是可以順利當選?
這才是花蓮地方民主真正尷尬的地方。
接下來更麻煩:不只地方買票,還可能有境外資金
2023年底,事情又升級了。
花蓮地檢署偵辦一起涉嫌違反《反滲透法》和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的案件。
檢方指出,相關人士涉嫌接受中國重慶市台辦官員所託,招募具有投票權的原住民民眾赴中國旅遊。
八天七夜,只要自付1萬6000元。
在中國期間的食宿,由對方負擔。
這跟傳統的一票1000、一票2000不太一樣了。
以前是地方候選人的錢。
現在要擔心的,可能還包括:
境外資金。
免費旅遊看起來比塞現金文明很多。
鈔票沒有直接放在桌上。
只是有人幫你付機票、飯店、吃飯。
然後席間順便聊一下:
兩岸一家親。
記得支持誰。
是不是很自然?
2026年,花蓮地檢署自己也把境外資金列成重點
到了2026年地方選舉,花蓮地檢署已經公開說:
要防堵境外資金透過地下通匯、虛擬資產或其他迂迴手段挹注特定候選人。
所以如果有人說:
「境外資金介選只是陰謀論。」
那可能要先跟花蓮地檢署討論一下。
因為連檢察官都已經把它列成正式查察項目了。
所以席佳琳到底有沒有亂講?
答案其實很簡單。
她說:
「我那邊所有的票都是買的。」

如果照字面理解,這句話沒有證據。沒有人能證明花蓮所有候選人都買票,也沒有人能證明所有花蓮選民都賣票。
所以這句話講太滿了。
但是如果因此進一步說:
「花蓮根本不存在嚴重賄選問題,席佳琳全部都是虛構。」
那同樣不符合事實。
因為最近十年的司法紀錄就擺在這裡。
2018年:起訴20件、50人。 15名當選人被提當選無效。
2022年:現金、西瓜、洋酒、餐宴、異常工作費,各種形式都有。甚至有7名選前已因投票行賄等罪嫌被起訴的候選人,最後照樣當選。
2023年底:又出現中國地方台辦資助低價旅遊涉嫌介選案件。
這些不是席佳琳說的。
是花蓮地檢署說的。
不要把查賄變成「羞辱花蓮人」
我也不認為應該把這件事情變成:
「花蓮人是不是比較愛賣票?」
這種說法既沒證據,也沒有任何幫助。
真正值得問的是:
為什麼花蓮不同選舉年度,一再發生類似案件?
為什麼有人明明選前已經被起訴,還能當選?
為什麼現金買票、送禮、餐宴、人情樁腳,直到今天仍然有市場?
問題不是花蓮人比較差。
問題是:
如果某些地方長期存在有效的買票網絡,我們到底有沒有足夠力量把它拆掉?
法務部應該對花蓮加派查賄資源
所以我的主張很簡單。
2026年地方選舉,法務部、最高檢、花蓮地檢署、調查局、警政署應該對花蓮投入更多查賄人力與資源。
尤其要盯:
現金異常提領;
地方樁腳;
地下匯兌;
虛擬貨幣;
免費旅遊;
餐宴;
假工作費;
協會、宮廟、社團名義發放利益;
以及任何可疑境外政治資金。
這不是針對哪一個政黨。
國民黨買票要抓。
民進黨買票要抓。
民眾黨買票要抓。
無黨籍買票一樣抓。
支持習近平和傅子文的人可以參選。
支持賴清德的人也可以參選。
但如果有人拿外國政府的錢來影響台灣選舉,那就不是正常民主競爭。
花蓮最需要的,不是替自己生氣,而是一場乾淨的選舉
席佳琳一句「花蓮所有票都是買的」,當然可以批評。
因為這句話確實把所有花蓮人一竿子打翻。
但是最有力的反駁方式,不是大家一起罵她。
而是:
讓下一場花蓮選舉乾淨到沒有人可以再講這種話。
有人送錢,就檢舉。
有人請你吃飯換票,就檢舉。
有人招待免費旅遊換政治支持,也檢舉。
法務部反賄選檢舉專線:0800-024-099,撥通後按4。或有空查閲 花蓮地檢署反賄選資訊,如果擔心花蓮地檢署受花蓮縣政府操控,那就向台北的法務部檢舉。
民主不是投票那一天才開始。
真正的民主,是讓每一張票都只代表一件事情:
這是我自己的選擇。
不是2000元。
不是一瓶酒。
不是一桌飯。
也不是一趟別人幫你買單的旅行。
如果有人覺得「花蓮的票都是買的」這句話難聽,
那最好的辦法,就是一起讓它變成一句越來越荒謬、越來越沒有人相信的話。
讓反賄選成為街頭巷尾都深入人心的口號,讓選舉成為真正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。
當然,賄選的初始動機還是“投資有回報”,如何讓“投資沒回報”,則是監督政府需要做的細緻工作了,踩踩飛輪、打打高爾夫球、打打籃球就能收賄的事情還是要預防。
